俄罗斯起重机EAC认证,海关联盟塔吊EAC认证,俄罗斯起重机械(龙门吊,履带吊,梁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悬臂起重机,塔机,提升机,高空起重机申请EAC认证需要哪些资料?
起重机海关联盟EAC认证(CU-TR认证)执行法规: TP TC 010/2011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法规
根据TR CU 010-2011 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关于机械设备的安全2016年5月16日修订版的,法规第四条、确保机械和(或)设备在开发(设计)中的安全,第五条、确保制造,储存,运输,运行和处置中机械和(或)设备的安全;第六条、确保符合安全要求;第七条、一致性评估;第八条、合格评定;
起重机
1、起重机的设计和制造必须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工作和非工作状态)以及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全阶段(制造,安装,测试,拆除等),保留所申报的产品和材料几何形状、强度、刚性、稳定性、耐磨损和耐腐蚀性、以及平衡性(仅适用于门式起重机的某些类型的起重机)。
必须通过计算来确认产品金属结构的计算要素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平衡以及负荷起重机械机构的相应安全参数。
2、沿着轨道移动的起重机必须配备专用装置,防止脱轨的风险,以及在风荷载下的未经授权的移动。
3、如果存在这些装置则存在脱轨的风险。例如由于轨道本身的可能的地震撞击或断裂,必须使用附加装置来防止脱轨可能的设备掉落。
4、起重机械的设计和制造必须考虑到机械运行条件、运行时间和运行方式。用于提升的起重机械,维修处理的机构应配备操作记录仪。
还必须对所有独立式起重机配备运行时间记录仪(带负载转矩限制器)。
5、必须考虑到温度、环境腐蚀性、环境爆炸危险等特定操作条件(工作和非工作条件)选择合适的用于制造起重设备的材料。材料的质量必须由制造商的合格证书来确认。
钢绳的滑块和鼓的直径应不小于安装分类组所定义的直径。滚筒上的块状和开槽必须与安装的钢丝绳的直径相对应。
6、设计用于控制运动的设备必须能起作用并确保使其安装的起重机是安全的。
起重机必须设计、制造或配备专门的装置以将各机器部件的运动幅度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如有必要,应在开始操作这些设备时给出警告信号。
如果起重机独立地沿轨道移动可能会意外地彼此靠近或造成碰撞的风险,则必须配备系统以避免发生这种风险。
起重机必须设计和制造必须能防止危险的变更或防止放置在其上的货物的不受控制的跌落,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仅使用摩擦制动系统降低负载的过程不应该是唯一可能的办法,除了不能另行运行的机器。即使其发生的原因是操作人员完全或暂时的停电或停车。
装载遏制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必须以排除货物意外掉落的可能性。
7、曳引机的工作位置必须能最大程度地提供其运动部件的轨迹,以防止人员、设备或其他同时移动的机器可能发生碰撞,并产生一定的危险。
沿轨道移动的起重机设计和制造必须能保护人们免受由负载、运输平台或配重(如果有的话)造成的伤害。如有必要,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应排除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入货物运输区域。
如果在检查或维护过程中存在任何固定元件和内部的运输平台之间的危险,则必须提供足够的空间为操作人员避难所或安装阻塞运输平台运动的机械装置。
8、用于固定平台的起重机运输平台的运动必须在刚性导轨上进行。具有剪式铰链设备的起重系统也被认为是具有刚性导轨的系统。
如果人们可以进入运输平台,起重机必须设计和构造以确保运输平台在进出时保持静止,特别是在装卸时。
起重机的设计和制造必须使运输平台与其所在的着陆点之间的差异不会造成绊脚石或跌倒的风险。
选择钢丝绳的设计力量由设备的设计决定,同时考虑到滑轮的多重性。钢丝绳的最小使用系数(安全系数)不得小于安装绳索的分类组定义规定。吊索每个分支钢丝绳的最小使用系数(安全系数)应至少为6,受多支线分支之间的最大角度不超过90°。
设计用于提升或保持负载的钢索不应有任何接头,而不是关闭绳索的末端。
选择终端的质量和钢绳的固定方法,为整个设备和曳引机提供适当的安全等级。
9、尺寸必须考虑到设备分类和链距的组合。
链条选择的设计力量由设备的设计方案决定,考虑到链块的多样性。链条的最小利用率(安全系数)必须不小于安装链条的分类。
选择环链的连接和拼接方法,为整个设备和曳引机应提供适当的安全等级。
吊索每个分支的链条的最小利用系数(安全系数)应至少为4,这取决于多分支线路的分支之间的最大角度不超过90°。多分支线路的每个分支的设计负载取自负载由三个或更少分支的条件。
在吊索施工中使用纺织绳索和带子时,吊索每个分支的纺织绳索或胶带的最小使用系数(安全系数)必须至少为7,这取决于多支线不超过90°的分支之间的最大角度。
纺织绳索和皮带的接合不应导致吊带每个分支的规定的最小利用率降低。
设计用于控制运动的设备必须起作用确保安装在其上的起重机是安全的。
如果货物如有从运输平台中掉落有风险,起重机必须设计和构造相应的结构,以排除这种风险的发生。
10、在登船/下船(装卸)的地方,必须排除与移动平台或起重机其他部件接触的人员的风险。
如果在着陆(装货/卸载)场所缺少运输平台交通区域的人员可能会有风险,则应提供保护性围栏,不包括此风险的可能性。这些护栏不得沿运输平台的移动区域的方向打开。它们必须具有互锁的安全装置,这取决于运输平台,防止运输平台的危险运动,并且保安人员打开直到运输平台停在相应的着陆(装卸)现场,直到警告关闭和锁定。
11、为了确认起重机的效率,定期进行静载荷和动载荷测试,载荷为1.25载荷(静态试验)和1.1护照能力(动态试验)。进行货物检验的程序应在起重机操作手册中说明。
新制造的起重机械(起重机型独立起重机)另外经受了一般的抗翻转稳定性试验。测试程序应在负载起重机操作手册中规定。
12、手动起重机械的控制装置应能自动复位至原来的位置。然而,当控制货物或机器的碰撞威胁的部分或全部移动过程时,这些控制装置可以被替换,为允许在预定位置自动停止而不使用具有自动复位装置的特殊装置。
绳子运输平台、牵引装置必须由配重或允许控制张力的装置支撑。
13、除组装单元以外的提升链条,绳索或吊索的每一部分都应在其上标识承载标记,如果不可能,则可以是带有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的铭牌或不可拆卸吊环标签。
起重链条、钢丝绳、纺织绳索和吊带必须具有包含以下信息的证书:
-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 链条、钢绳、纺织绳或胶带品牌,包括公称尺寸和材料数据;
- 使用的测试方法;
- 最小破坏(或破坏性)负载。
该EAC合格证书的格式由海关联盟委员会批准、
14、所有负载处理设备必须标识指定信息(如果此信息对于安全操作是必需的)和最大负载能力。
对于不能标注的起重设备,上述信息应牢固的固定在铭牌上或印在位于磨损风险最小的地方(例如,由于磨损)或对强度等级产生负面影响负载处理设备,并应清楚地辨别。
15、每个起重机必须显示其最大额定承载能力,并且对于起重机类型另外安装具有货物特性的附加铭牌。
对于仅用于起重货物的起重机械,配备有允许人们进出的运输平台,但必须有明确的警告:禁止人员起吊。从可能进入运输平台的任何地方都应清楚地看到这一警告,并在机器的整个使用寿命内保持警觉。
曳引机必须配备常闭制动器(旋转制动器除外,可以常开)。
起重机提升机的制动系数考虑设备的分类组,但不低于1.5。
起重机用于提升和运输危险货物的起重机构应配备两个制动器,而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应根据规定的安全性进行分配。
17、起重机的起重设备必须符合确保给定安全性的要求,防止货物在起重运输过程中自动脱离、掉落或沉淀,包括控制系统故障时。
除专用挂钩外,货钩应安装在推力轴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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