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组件产品EAC认证
在对产品进行海关联盟EAC认证之前,必须考虑其生产和交付的数量以及进口产品各种组合。在为由多个组件(配件)组成的产品提交EAC认证时,经常会出现许多问题。
什么是多元化多组件产品
由多种组件组成的产品(多组件产品)被理解为由构成最终产品的几个部分(组件)组成的产品。每个组件都需要通过单独的EAC认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组成品中包含多种成品的产品不是多组分的。例如,这些产品包括:礼品包装,化妆品包装,工具包:在这种情况下,每个部件都是独立的产品,并单独检查是否需要EAC认证。示例:对于由洗面奶、洗发水、凝胶组成的礼品包装,需要在洗面奶、凝胶、洗发水和包装上单独设计单独的EAC认证。这意味着该套件的每个组件(配件产品)都可以单独使用和销售,并且是最终单独的产品EAC认证,也可以简单地放置在一个整体包装中。

组件EAC认证的必要性
没有关于组件EAC认证的统一规则或规范性法律文书。有关产品组件(产品部分)的EAC认证和EAC声明的特征的信息通常包含在相关的技术法规中。
1.如上所述,汽车零部件可归类为汽车法规 TR CU 018/2011。
该产品EAC认证特征在海关联盟(以下简称TR CU)轮式车辆安全技术法规中规定。EAC合格证书/EAC符合性声明规定:
运输组件,如图所示
在法规所述的组件 法规2 表4 关于轮式车辆安全法规附件1;
第5条第V款TR CU关于轮式车辆的安全
EAC合格证书/EAC声明未编制关于:
用于车辆组装生产的部件;
以前使用的组件;
恢复的部件,带有恢复保护器的轮胎除外。
2.组件产品的另一个案例如果是各种机器和设备,包括电子设备组合生产线或装置:
以下海关联盟技术法规适用于产品组件:
海关联盟机械和设备安全技术法规(TR TC 010/2011)[4]。
根据第1条。7 本技术法规不适用于组件产品和用于维修(技术维护)的机器的备件。仅对设备直接进行EAC认证。
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关于超压设备的安全性(TR TC 032/2013)[5]
在本技术法规的范围内,组件通常是机器的部件。根据法规第1条第1款,本技术法规不适用于或要求对不构成独立容器的机器部分进行EAC证书/EAC声明。这种组件的案例可以是产品的外壳:涡轮机,泵,发动机等。
电气设备,包括其部件受技术法规的电磁兼容性(TR TC 020/2011)[6]。
该法规为该类设备确定了组件的概念:
组成部分- 设计完成的技术设备的一部分,旨在将消费者(用户)纳入设备。
根据第2条。1 技术法规,本法规不适用于或要求其他技术设备制造商使用的技术设备作为其组成部分,不打算单独使用的EAC证书/EAC声明。
因此,与机器和设备安全TR CU(TR-TS 010/2011)一样,只有成品设备才需要强制性EAC认证。
法规另外,我想强调欧亚经济委员会委员会2012年12月25日的决定第 294号。本法规的附件规定了向海关当局提供其他许可文件的义务,包括EAC证书和EAC声明。根据本决议附件第4款(a)、(c)和(g)项,对于每项海关手续,先前进口产品的组成部分被定义为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无需提供EAC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