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AEU内放行的自用货物不需要缴纳关税和税款(受成本和数量限制),也不需要签发确认货物质量和安全的文件(海关联盟EAC合格证书/EAC符合性声明、GOST R合格证书/GOST-R符合性声明等)货物的目的应由海关当局根据自然人本人的申请来确定,并考虑到将货物归类为个人使用物品的既定标准:货物性质,货物数量,货物流通频率
自用或个人使用的货物需要EAC认证吗?

个人使用的货物--用于个人、家人、家庭和其他的与实施企业活动无关的,个人使用需要的,以随身或非随身行李,通过国际邮件或其他方式运过联盟海关边境的货物。
货物的目的应由海关当局根据自然人本人的申请来确定,并考虑到将货物归类为个人使用物品的既定标准:
货物的性质(货物具有家庭用途;与个人使用的货物无关的货物类别清单已确定)。
货物的数量(根据欧亚共体理事会2017年12月20日第107号 "关于与个人使用的货物有关的某些问题 "的决定决定)。
货物流动的频率(由同一个人定期进口,甚至少量进口相同的货物,可被海关当局视为出于商业目的的进口)。
在EAEU内放行的自用货物不需要缴纳关税和税款(受成本和数量限制),也不需要签发确认货物质量和安全的文件(海关联盟EAC合格证书/EAC符合性声明、GOST R合格证书/GOST-R符合性声明等)(2)。
注意:然而,但是对于某些类别的货物(加密(密码)设备、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臭氧消耗物质、民用无线电手段和/或高频设备等)可能会受到单独的非关税监管措施。这些货物的清单载于欧呀共体委员会2015年4月21日第30号决定,需要FSB通知或工业贸易部许可和各种许可证。
自制商品的认证
至于在家制作的产品是否需要认证?这个问题的解决很简单:在家制作并用于个人目的的产品不需要认证。例如,此类产品包括纺织品、编织的帽子、围巾、珠宝、所谓的 "手工制作"、玩具、食品(蛋糕、果酱)等,这些产品不会用于商业目的,是为个人使用而制作的。在海关联盟/欧亚经济联盟(TR CU/EAEU)的一些相关技术法规中可以找到相关的说明(关于法规范围的条款)。
但是:如果自制产品(同样的围巾和帽子等)要在欧亚经济联盟市场上流通,应遵守与商业制造产品相同的要求,相应地,应颁发EAC合格证书/EAC声明,产品应贴上EAC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