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兹别克斯坦认证过程中,是否有必要对《国家指令》的所有要求进行检查,由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考虑认证方案和申请人可获得的其他文件(质量体系证书、国家安全标准认可的实验室的测试报告、供应商(制造商)的技术文件等)。
在收到延长乌兹别克斯坦合格证范围的申请后,将对申请延长的产品进行分析,登记申请并签订合同。乌兹别克斯坦合格证有效范围的扩展在批量生产认证时进行。除一般信息外,乌兹别克斯坦认证范围的扩展申请还可包括同类产品的名称、不同的生产地点等。
核对乌兹别克斯坦客户端和其他文件。
审查和验证是否符合知识产权 (IPR)。
乌兹别克斯坦认证负责执行者与负责标准化的人员一起检查证书的有效期、是否存在于国家机构的 OS 基金中、是否存在所有已接受的变更。除针对特定产品外,还应遵循监管法案和其他正式发布测试报告,为认证产品制定强制性安全要求。
如果白俄罗斯共和国没有针对需强制认证的进口产品的测试报告,则根据同类产品的测试报告要求对安全指标进行认证测试。
在对产品中使用的知识产权(商标、服务标志、商品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和验证期间,"中央企业 "将开展以下工作:
a) 在审议乌兹别克斯坦产品认证申请的过程中,包括鉴定、选择和向实验室交付样品, 乌兹别克斯坦CB 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对产品中使用的知识产权的合规性进行研究和验证。在此过程中,用于认证检测的选定产品样品(标签和包装)中使用的名称、名称和其他必要条件应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 "工业产权保护门户网站 "上的信息进行比较。
b) 如果在审查和验证期间发现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与被选中进行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测试的产品(标签和包装)样品中使用的名称、名称和其他必要条件存在相同性和混淆性,《公司条例》将向申请人发出合理的拒绝通知"。(2023 年 6 月修订)
对乌兹别克斯坦认证申请作出决定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机构操作系统在对申请进行审议后,将在两天内向申请人发出乌兹别克斯坦认证申请决定书,其中明确规定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方案、测试、认证要求、进行测试的测试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如果对申请作出否定的决定,国家机构乌兹别克斯坦的操作系统将通知申请人,并说明拒绝接受申请的原因。申请和认证申请决定应在申请和申请决定登记簿上登记。
如果不同意《公司条例》的决定,申请人有权提出上诉。
乌兹别克斯坦认证工作的付款及其履行条款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机构有权根据申请人的信函,在设备准备好进行测试之前(如果设备是以拆卸的形式收到的,需要安装和调试,如果制造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等)签订经济合同,进行认证工作。
乌兹别克斯坦准备测试试验计划
根据从申请人处收到的材料分析结果,乌兹别克斯坦认证公司按照 "认证测试计划制定说明 "制定产品认证测试计划。 认证测试中需要确认的产品参数取决于产品的类型,并在针对每种类型产品的测试方案中具体规定。
为了确认产品是否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指令的要求,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测试程序包括强制性认证期间需要检查的指标(根据现行国家指令的安全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和资源节约指标、设备参数与护照数据或随附文件的符合性、设备可操作性、自动化操作、控制和测试方法)。
如果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指令或国际标准中没有关于认证测试的部分,乌兹别克斯坦的操作系统将从国家指令或国际标准规定的整套特征中首先选择安全要求的特征指标。
如果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机构的操作系统对申报产品的国家疫情有适当的卫生、兽医、植物检疫或生态要求,则确定是否需要卫生和兽医专业知识、植物检疫控制或生态认证。
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样品的选择和鉴定
乌兹别克斯坦测试样品的选择和鉴定通常由国家机构 或审查部门的专家在对产品认证申请做出肯定的决定后进行。
乌兹别克斯坦测试取样和鉴定按照第 1458 号《产品认证规则》进行。
如果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申请人提交的样品不符合申请中规定,或不是乌兹别克斯坦认证产品的典型样品,则不进行抽样,并向申请人提供拒绝乌兹别克斯坦认证的理由。
抽样数量根据产品的测试方案确定,如果测试方案没有规定抽样数量,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抽样数量取决于批量的大小和设备的具体情况。
乌兹别克斯坦第1458 号 "产品认证规则 "规定了抽样条件。 同时应确保:
符合有关经济实体之间经济关系的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
认证设备的可用性;
(可接受的)进入抽样地点的实际条件(可前往位于外围的抽样地点、制度设施)。样品测试
由于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机构认证范围内产品的特殊性,通常在安装地点对完全组装和完成的型号代表进行测试。考虑到 "Госкомпромрез "下属设备的测试可能主要在运行或制造地点进行,因此允许由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机构操作系统的专家使用制造商或申请人的认证实验室的特殊测试设备和装置。设备必须及时在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机构进行验证。乌兹别克技术监管局和乌兹别克水力公司 SI 验证部,或符合法规要求的 "规则 "(例如:高压表等)。
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测试由乌兹别克斯坦授权的认可AIL 专家或与 OS 签订合作协议的第三方测试实验室AIL进行。如果测试是在获得技术能力认证的认可实验室AIL进行,则必须有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机构操作系统的专家审核员在场。
如果在乌兹别克斯坦认可实验室AIL中存在包含特定指标测试结果的附加文件,则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机构CB可以使用这些合格评定结果,而无需进行附加测试。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测试的期限,该期限不得超过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认证测试计划对指标进行测试
只有在装配后才能检查的指标(操作性、承载能力、强度、噪音、振动等),可在国家机构主管代表的参与下,通过验收、定期或资格测试协议进行确认,同时考虑到这些文件的有效性,以及根据 "规则 "Госкомпромбез 要求规定的工作范围确定的使用指标,如在起重机初始技术检查期间进行的起重起重机静态和动态测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测量任何参数,例如,某台设备的噪音水平,如果该设备在技术链中不是单独安装和运行,而是与其他设备一起安装和运行,并且排除了某台设备单独启动的可能性(导致故障,因为技术链断裂),以及排除了隔离外来噪音源的可能性,则允许使用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会国家技术法规和计量委员
乌兹别克斯坦认可实验室AIL负责样品的储存、质量和测试的可靠性。
对于在测试期间完全销毁、部分销毁或未销毁的产品,在申请人(或其代表)在场的情 况下,按照附件 M 的格式起草产品注销(退货)文件。
乌兹别克斯坦认证结果的正式化
乌兹别克斯坦测试结果以认可实验室IL规定的形式通过测试报告正式确定。在关于测试参数评估结果的测试报告中,将对测试样品是否符合测试要求做出总体结论。测试协议必须由认可实验室AIL授权的专家签署,并由乌兹别克斯坦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正式的乌兹别克斯坦测试报告应提交给国家机构的操作系统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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