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共体理事会成员通过了2023年1月25日的第11号决定,修改了商品合格评估(EAC认证)的示范计划。俄罗斯联邦与欧洲经济联盟国家的代表机构进行了信息合作,制定了一份监管文件草案。
欧亚共体(EAEU)对标准合格评估EAC认证计划进行了修订

欧亚共体理事会成员通过了2023年1月25日的第11号决定,修改了商品合格评估(EAC认证)的示范计划。俄罗斯联邦与欧洲经济联盟国家的代表机构进行了信息合作,制定了一份监管文件草案。
该规范性文件涉及对已签发的EAC声明和EAC证书进行调整的条件。该决定还规定了可选择更换EAC证书和EAC符合性声明的情况--在申请人的倡议下进行。这些修订只涉及那些不影响所申报设施安全性能的方面。
根据对示范计划的补充,如果出现以下变化,申请人将能够更换EAC证书或EAC声明,而无需重复进行实验室安全和质量检查
生产者或申请人的法定地址、所有权形式、联系人
地理位置、行政单位、建筑物编号的名称(前提是保持生产设施的实际位置)
法律实体的名称或个人企业家的全名,保持纳税人识别号/国家注册号。
海关编码
在上述任何地址的商品生产已经停止。
在某些情况下,创新规定可自愿提早更换认证证书及其附件。申请人有权使用现有有效的的EAC声明或EAC合格证书,如果
制造商、申请人的地址,但前提是以前所标明的生产设施的实际位置保持不变;
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和其他联系方式;
TN VED(欧亚联盟海关编码)
欧亚共体理事会第11号决定的生效日期定于2023年2月26日。 在预计的技术法规中会考虑到新的内容。例外情况是那些在管理法通过时正在进行联盟内部批准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为符合现行欧洲经济区技术法规而颁发的EAC认证证书,新的规则将在与海关联盟技术法规(TR CU)的规定相一致的情况下适用。
因此,现在谈论全面实施欧共体理事会第11号决定的变化还为时过早。该文件将在对《EAC合格证书和EAC声明的统一格式》(2012年12月25日欧共体第293号决定)进行必要的修正后或在准备好对欧亚共体每个技术法规的修正后全面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