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CU 017/2011 轻工产品的安全 本技术法规适用的轻工业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包括:纺织品,服装和针织品,机制地毯和地板覆盖物,皮具,皮革制品,毛毡和无纺布制品,鞋子,毛皮和毛皮制品,皮革和皮革制品,仿皮革。
EAC符合性声明认证方案模式
认证方案
Description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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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 |
用于批量生产。 该方案要求对产品样品进行型式检验。 产品样品的型式检验由制造商进行。 |
2D | 用于单次交付。 该方案要求对产品样品进行型式检验。 产品样品的型式检验由制造商进行。 |
3D | 用于批量生产。 该计划要求产品样品由 EAEU 欧亚联盟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 |
4D | 用于单个产品单次交付。 该计划要求产品样品由 EAEU 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 |
6D | 用于批量生产。 该计划要求产品样品由 EAEU 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 需要体系审核。 |
第12条 海关联盟成员国市场上产品流通的EAC标志 EAC marking
授权代表

非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制造商无权要求对压力设备和压力容器进行符合性评估,以符合以下要求关于压力设备的安全。
为了能够进行合格评定,外国制造商必须委托一个授权代表欧亚经济联盟的一个成员国。这代表外国制造商有兴趣与欧亚经济联盟的认证机构就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以及遵守技术法规进行合作。
EAC标志
符合TR CU 要求的产品应标有EAC标志。将没有相关标志的产品投放市场可处以罚款和没收。
第13条 保障条款
表 N 1
符合性计划声明
根据TR CU 017/2011,以下部分产品受EAC符合性声明(CU-TR Declaration)管制:
第一层和第二层衣服(体恤衫和外套)
经编针织物
内衣,床单和毛巾的面料和材料
皮革和毛皮制成的衣服
针织品第二层
头饰
鞋子(毛毡鞋除外)
机制地毯和地板覆盖物
根据TR CU 017/2011,以下部分产品受EAC合格证书(CU-TR certificate)管制:
内衣,紧身胸衣和泳装
床单,毛巾
袜子和手套第一层(接触皮肤的)
TR CU 017/2011关于轻工产品的安全性
产品如果符合TR CU 017/2011要求的,必须强制性要求在产品使用合格标志,并且产品标签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产品名称
原产地
制造商或授权代表信息
尺寸
组成成分
商标(如果有的话)
EAC标志
保修条款
生产日期
序列号(如有有话)
保养说明
以上信息必须以俄语或欧亚联盟所在国家/地区的官方语言提供。